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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创业公司股权激励 可以计算贡献值的方法

时间:2020-12-03 来源:创业 点击:

【www.thinksoul25.com--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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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之中有的提供资金,有的提供场地,有的提供技术能力,有的提供销售渠道,有的提供融资资源。各个合伙人提供不同的贡献,各个贡献性质不 同,似乎完全无法等价对比。假如没有明确的标准,就没有办法去判断研发就比销售更重要,也很难判断拉来投资的工作就比提供办公场的贡献更重要。所以合伙人之间如何分配 股权计算贡献值,往往成为一个困扰大多数创业者的难题,往往不得不用“拍脑袋”的方法划分比例。这样的情况就会为后期的利益冲突带来严重的隐患,有可能在创业最艰难的时候爆发出来。

那么有没有一种想对应的简单的量化方法来很好的协调,各个合伙人之间的贡献值呢?或者一种较为精准的计算单位来统一标准?显然是有的,那么,就跟着小编一起进入今天的话题:《创业公司股权分配,如何衡量合伙人的贡献值?》

一、创始人贡献估值法

有文章里总结,将创始人在创业项目中的贡献,按照市场价值估值,然后算出所有合伙人贡献的总估值,折算各个合伙人贡献估值占总估值的比例, 就是各合伙人应该持有的股权比例。至于,这个理论是否正确,但是,至少在现在还没有找出第二个类似这样的理论,姑且这个可信度是可靠的!那么,按聊天模式的话语来翻译: 就是你要先确定带头大哥(创始人/发起人)的市价估值,然后才能算出老二、老三的总估值,在根据老二老三的贡献估值来分配比例,总之,你要确定保证老大的利益不受威胁大概就这么个意思! 还在评论区里说听不懂的,麻烦您,多看几遍!

理论上讲:创始人对公司的投入,公司本应该给与合理的回报,如果公司没有给予足够的回报的,那么该给、但没有给的部分,就是创始人留在公司里的价值,就是创始 人对公司的“投入”,或“投资”。

举例:创始人按照市场行情,工资应该是每个月 2 万,创业时只领了 5000 块钱的基本生活费,那么还剩 1 万 5 是他应得、但公司没有付的,这部分就相对于是他对公司净投入,是他对公司的“投资”。他在公司中应该占有的股权,就可以参照他的这种“投资”占大家总“投 资”的比例来计算。这种计算方式可以称之为估值法,即按照创始人投入的“市场价值”来评估股权比例。

二、各种投入要素的估值

按照估值法这一理论,要在创始人之间分配股权,应当先折算创始人对创业公司各种投入的价值,加起来计算出总投入的价值,然后再折算每个人的投入价值占总价值 的比例。

举例:我投入的研发工作,估值为 20 万;我投入了资金,估值为 10 万;所有人的投入总估值 100 万,我的贡献比例就是 30%,所以我的股权比例是 30%。因此,这种股权分配方法,最主要的一个环节,就是估算各种投入的价值。

(1)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上的投入,是创始人对公司最主要、最重要的贡献。创始人时间投入的价值如何计算呢?

最合理的方式,是按照人才市场上通常的工资标准来折算。比如,以他这样的学历和职业背景,在类似的工作岗位上,通常其他公司会开出多少的工资,这个工资,就是他的时间价格。这应该是大家首先能判断和想到的。

但是,这样的折算方法能反映出两个弊病,一个是雇佣价值,一个是创业价值,具体问题具体来分析

一方面,如果创业公司一开始就给他发了这样的工资,那么相对于他对创业公司没有任何投入,只是个被雇佣的劳动者。这样的人,就不是创始人,也不是在创业,只是在打工而已。

另一方面,如果创业公司给他的股权,不值他在其他企业的工资标准,他很可能就不会选择来创业,而更可能选择在其他公司工作。他选择创业,一定是他认为获得的股权,潜在的价值大于他为别的公司工作的工资。

折算具体方法:

1.创始人在创业公司干的工作,如果市场行情是月收入 2 万,他一分钱工资也不拿,那么就帮创业公司省了 2 万的工资成本,或者说创业公司赚到了价值 2 万的人力投入。这个 2 万就是他对公司的人力贡献的价值。

2.相应的,如果他领了 5000 块钱的月薪,那他的贡献就只剩下 1 万 5。简单的说,以创业公司“本应该发给他、但是没有发给他”的工资,来作为他的投入。如果他是兼职创业,就按照兼职人员的市场工资标准,折算他的投入。

3.如果他通常按月工作,还可以把月工资折算为日工资、小时工资,按实际工作的天数、小时数来折算他的投入。

(2)投入现金和实物

通常,现金的价值,就是现金的金额。现金对于“初创阶段”的创业型公司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公司发展壮大、前景明朗之后,有很多投资人愿意向公司投资,因为资金有更多的可选择融资来源,所以资金的重要性其实是降低了。但是在“初创阶段”,企业前景不定,并没有太多人愿意向公司投资,此时向公司投 入现金的作用就会意义非凡。现金,一般就按其实际金额估算价值。

创始人向企业提供实物资产,通常可以视为现金投资。因为实物实际上现金购买来的,是现金的另外一种形态。但这样的实物资产,必须至少满足下面条件之一:

1、创业企业主营业务所必须的核心资产。

比如,创业项目是互联网项目,为项目而租用的网站服务器。但是,如果为了中午在办公室热饭方便,而从家里搬来一个微波炉,这个微波炉就不是必须的核心资产。原因在于,初创阶段,任何资产都是以“创业非常需要”为原则。

2、是专门为创业企业的经营而特意取得的。

比如,专门为创业企业经营而购买的电脑、办公桌、办公用品等。如果是顺手从家里旧货堆里扒拉来的旧电脑、多余的文具,就不属于专门为创业企业而购买的。

那么,实物资产的价格如何计算呢?

尽管专业评估师通常有成熟的计算方式了,但是为了简便考虑,创业者可以自己来简单折算一下。比如:通常,如果实物资产是全新的,或者在实物资产买来时间很短、几乎没有怎么折旧,可以按购买价来计算;如果实物资产已经折旧很厉害了,可以按当前可以卖出的价格来计算,这个可以参考一下现在互联网上一些同城旧货处理的价格来做对比就好。

(3)办公场地

创始人可能会向创业公司提供办公地点、仓库、店铺,以及其他一些创业公司经营所必须的场地。如果创业企业非常急需这些场地,创始人不提供的话,创业企业就不得不自己去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创始人向创业企业提供的场地,实际上也就是向企业提供了相当于租金的资金。所以,创业企业应该给、但没有给的租金,就是创始人对创业企业的投资。

当然并非所有的场地,都可以折算对公司的价值,有的场地不能用来估值:

1、超出需要的场地,对公司没有价值。

比如,公司只有 5 个人,只需要 30 平方米的办公室,创始人提供了 500 平方米。那多出的 470 平方米,对公司就没有任何价值。

2、本来就不能为创始人营利的场地,创始人提供给了公司

如果这个场地,创始人本来就没有拿它用于经营活动、不能为创始人带来现金收益,那么这个场地也不能折算价值。因为创始人把它提供给创业企业,并没有导致创始人利益受损。

(4)idea

仅仅只是一个创业点子,一个初步的想法,那么这个创业点子本身基本上不值钱。但是,如果在创业项目启动前,创始人已经对这个创业点子进行了完整的思考,进行了一系列的试错,形成了成熟的商业计划,或者已经开始了初步的尝试,开发出了初步的技术方案、乃至原始产品。这样成熟的创业规划,才能视为对公司有价值的贡献。

从创业点子到成熟的创业规划,在创业开始之前,创始人已经为此独自默默地投入了大量的先期工作。通常市场上,为这些先期工作将会付出多少工资,这个工资就是他对创业企业的投资。

(5)专用技术/知识产权

创始人向创业公司提供的专用技术 / 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就是创始人对公司的投入。如果创始人不愿意把知识产权转入创业企业,只希望授权创业企业使用,那么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也是创始人对公司贡献的价值。可以按照企业“应该支付、但未支付”的许可使用费,计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的价值。

还有的时候,创始人会把他开发或运营差不多的产品,转入创业企业,作为他的贡献,比如已经开发出来的网站、APP、SNS 帐号等。这个产品通常的转让价,可以作为创始人这一贡献的估值。很多站长平台、站长 QQ 群,都有买卖网站和帐号的交易,从那里可以了解基本的市场价格。

(6)人脉资源(销售、融资等)

有时候公司需要一些特定的人脉资源,有的创始人能提供这样的门路。比如,企业需要借用人脉帮助公司变现产生收入,或者建立重要的合作伙伴关系,或者帮助公司融资。

如果是可以帮公司带来销售收入,公司可以按市场行情支付销售提成,如果没有支付,则可以按照“应支付、但未支付”的销售提成金额,折算创始人的这种 人脉对公司的价值。相应地,如果创始人的能力是可以帮公司融资,那么公司应该按照财务顾问的市场行情支付佣金,也可以按照企业“应支付、但未支付”的佣金金额,折算该人脉对公司贡献的价值。当然,创业企业也可以自己衡量,是愿意直接付钱、省下股权,还是愿意折算股权、省下现金。

(7)其他资源

如果创始人或创始人的其他朋友,能够为公司提供很重要的短期资源,公司可以付钱给他们,也可以先欠着。但是如果创业企业付不起钱、这些人也要求股权,那么就可以按这些资源的市场价值,折算对创业企业的贡献值。

当然,这些资源不应该是闲置的,对资源提供方来说也是有用的,由于提供给创业企业,导致他自己不能用了。比如本来可以自己拉货的货车,平时也在拉 货,因为提供给创业企业使用,自己就不能拿来拉货了,这样的资源才可能换股权。如果本来就是自己的闲置车辆,平时本来也没有怎么用,那么提供给创业企业偶尔用用,为此要股权就不太合理了。

总结,创始人提供的任何资源,只要是创业企业非常需要,但公司付不起钱,或者不能全额付钱的,应该付、但没有付的部分,就是这些贡献的价值,就是对公司的投资。

三、股权比例的计算

(1)股权比例计算公式

确定好各种投入要素如何估值之后,就可以简便易行地计算每个合伙人的股权。把某一个创始人所贡献的各种要素的估值加起来,再除以全体创始人所贡献各 种要素估值总和,就可以算出某个创始人贡献的百分比,这个百分比,就是创始人应该占有的股权比例。简单的说,公式就是:“某个创始人的投入估值÷全体创始人的投入估值 = 某个创始人的股权比例”。

(2)投入要素的估值浮动

有时候,各种投入要素,在创业初期的迫切性、稀缺性是不一样的,最迫切、最稀缺的要素,可以按商量的比例,适当放大其估值。

比如,对绝大多数创业者来说,初期可能最需要的是钱。如果需要出力、出时间,大不了自己辛苦点,工作时间长一点,也多少能把需要的工作量做出来;但是对于钱来说,是怎么也没办法无中生有出来的。所以,对绝大多数初创企业,初期可能钱是最重要的要素。因此,在对钱的价值进行估值时候,不一定只按钱的实际金额估值,而可以将其估值放大一些,比如按金额的二倍估值。

(3)股权比例的计算时机

创始人向公司投入的各种要素,诸如资金、设施,可能会在确定创业项目时一次性投入公司。但是最重要的投入要素——时间,是各个创始人在创业过程中, 通过自己的实际工作,逐渐投入到创业企业中的。因此,创始人对公司的投入及其股权比例,很可能将会处于动态变动之中。这一问题如何解决呢?

(3-1)预估法

最简单的做法,是在创业项目启动时,就事先预估各个创始人未来的时间投入及其价值,并据此预估和确定各自的股权比例。比如,某个创业项目中:

1 甲乙丙三人创业,甲方出力并负责带领创业企业,乙出力并主要负责事务性工作,丙出钱;

2 第一年甲乙丙都不领工资;

3 如果人才市场雇佣甲这样资历的人才、从事甲在创业企业里的工作,应该付给甲的年薪是 42 万;

4 同理,乙方在人才市场的此职务年薪应该是 18 万;

5 甲乙都拿不出钱来,丙可以提供 20 万元。

由于创业项目很缺钱,大家同意丙的资金按 2 倍估值,即估值 40 万元。综上,甲的投入估值 42 万,乙的投入估值 18 万,丙的投入估值 40 万,加起来乙丙三方的投入合计估值为 100 万,所以甲乙丙三方的股权比例分别为 42%、18%、40%。

(3-2)定期评估法

还有一种方式,是定期汇总各个创始人的贡献,计算各个创始人截至某个时间点时的投入及其估值,然后计算各自投入的估值占总估值的比例,从而确定股权比例。这样做的话,股权比例将会是动态的。比如:

1 甲乙丙三人创业,甲方出力并负责带领创业企业,乙出力并主要负责事务性工作,丙出钱;

2 甲乙丙暂定都不领工资;

3 如果人才市场雇佣甲这样资历的人才、从事甲在创业企业里的职务,应该付给甲的年薪是 42 万,也就是说月薪 3.5 万;

4 同理,乙方在人才市场的此职务年薪应该是 18 万,即月薪 1.5 万;

5 甲乙都拿不出钱来,丙承诺可以提供 20 万元,由于创业项目很缺钱,丙的资金,估值按 2 倍计算。

第一个月月底,分别计算甲乙丙三方的投入:甲工作了整个月,工资应该是 3.5 万,创业企业没有付给他这个工资,所以甲的投入就是 3.5 万;乙也工作了整个月,工资应该是 1.5 万,同样创业企业没有付给他这个工资,所以乙的投入就是 1.5 万;创业项目要买云服务器、域名和付给广告联盟费用,丙方实际花了 2 万,按 2 倍估值就是 4 万。

到第一个月月底,甲的投入是 3.5 万,乙的投入是 1.5 万,丙的投入是 4 万,加起来乙丙三方的投入合计估值为 9 万;甲乙丙三方各自的投入除以 9 万,就是分别的股权。所以,此时甲乙丙三方的股权比例分别为 38.9%、16.7%、44.4%。

同样,每个月月底的时候,都可以累计计算各自的投入及其比例。当然,根据创业企业的需要,可以自行安排计算的周期,如每周计算一次,或者一个季度计算一次。这样,随着各自投入的变化,股权比例也会随着变化。

但是,随着各方投入估值的逐渐累加,到了最后,每个月的投入很可能不会给股权比例带来更大的变化了。比如,在第一个月的时候,各方投入估值总计才 9 万元,甲方当月投入 3.5 万,可以为他带来 38.9% 的股份;如果到了第 11 个月的月底,各方投入估值已经累计达到了 99 万,即使其他人第 12 个月都不投入任何贡献,只有甲投入了 3.5 万,那这样也只能让他在第 12 个月月底时,增加 3.4% 的股份,计算公式为 3.5 万÷(99 万 +3.5 万)=3.4%。

所以,越往后,各个创始人继续投入,对股权比例影响就越小,也就是说,到了一定时候,股权比例就相对稳定了,在这个时候,基本上就不用再定期评估和计算股权比例了,可以直接确定一个相对准确的股权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初创企业准融资了,那么就需要提前把股权比例明确下来。否则的话,让投资人看到创始人之间不太确定、不断动态变化的股权结构,会让投资人认为团队不稳定、不愿意投资。另外,股权架构不合理投资人是没有办法投钱进入的!

四、那些股权结构是不合理的?

1.平衡股权结构

所谓平衡股权结构,是指公司的大股东之间的股权比例相当接近,没有其他小股东或者其他小股东的股权比例极低的情况。

可能产生的问题:(1)形成股东僵局。(2)公司控制权与利益索取权的失衡。

2.股权过分集中

一股独大的情况下,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企业无法摆脱“一言堂”和家长式管理模式。但在公司进入到规模化、多元化经营以后,缺乏制衡机制,决策失误的可能性增加,企业承担的风险会随着公司实力的增强而同步增大。

可能产生的问题:

(1)企业行为很容易与大股东个人行为混同,一些情况下,股东将承担更多的企业行为产生的不利后果;

(2)大股东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处理公司事务时,将产生小股东争夺控制权的不利局面,给企业造成的损害无法估量。

3.股权平均分散

表现形式:一些公司的股权形成了多数股东平均持有低额股权,形成了“肥份人人有份、股权相对平均”的畸形格局。

可能产生的问题:

(1)管理层道德危机问题较为严重;

(2)大量的小股东在股东会中相互制约,要想通过决议必须通过复杂的投票和相互的争吵。公司大量的精力和能量消耗在股东之间的博弈活动中。

4.夫妻股东

实践中,该种情况多存在于民营企业。许多民营企业在创业之初即为夫妻共同打天下,公司注册为夫妻两人所有;1999年生效的《公司法》中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要求是必须是2人以上,50人以下。在当时,一些企业为了满足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股东必须为两人以上”的强制性要求,但又信不过别人,因此,将公司注册为夫妻两人所有,实质上由一人出资经营。

从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人合公司的角度来讲,这种股东结构具有一定的优势,意见比较容易统一,不宜出现公司管理僵局。但是,由于婚姻法中关于法定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导致这种股东结构必然产生两位股东的财产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最终依然是一种单一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夫妻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规范则存在法人人格被否定的法律风险。实践中,夫妻公司往往与家庭并无实质分别,尤其是财产上混为一体。

因“夫妻公司”引发的法人资格否定的纠纷,主要体现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偿还债务和夫妻离婚诉讼两种情况。一旦出现诉讼,夫妻二人的股东结构,及容易被法院认定为公司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并会据此判决夫妻二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夫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后果,就是家庭财产也可能会拿出来承担债务责任。一旦经营失败,对家庭生活的影响很严重。因此,夫妻股东的风险不容忽视。

建议: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共同财产关系,不管是夫妻共有、家庭共有,还是其他共有关系,那么,在进行投资之前,最好采用法定方式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让它成为各自拥有的财产再进行投资。

本文来源:http://www.thinksoul25.com/shenghuo/80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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